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铁路职工因工作调整不满 拆钢轨致旅客列车发生脱线事故
2015-03-27 16:48: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27日讯(记者 雷蕾)3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十起典型案例, “4•13”破坏交通设施案(黑龙江K7034列车脱线事件)入选。

  2014年4月初,哈尔滨铁路局绥化工务段海伦线路车间工人吴某某(男,44岁)因工作调动对领导不满。产生实施犯罪以引起关注的想法。同年4月12日,吴某某来到滨北线215公里850米处,将事先选好的铁道钢轨拆卸并侧移出原位,致使次日途经此处的K7034次旅客列车脱线,部分车厢脱轨或倾覆,中断铁路行车15小时25分钟,致1人轻伤,6人轻微伤,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413万余元。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为泄愤故意破坏铁路轨道,致使火车倾覆,行车中断十余小时,多人受伤,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吴某某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133072元。宣判后,被告人吴某某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强锐

【今日关注】黑龙江省法院2014年刑事审判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