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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行人闯红灯被罚第一人 街头被“罚站”半个点
2015-04-02 08:02: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吴凡 史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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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日讯 4月1日起,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而新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哈市交警部门查处了哈市首位闯红灯被“罚站”的行人,自愿站在路口劝阻“中国式过马路”半个小时。另外,哈市居民区周边的2000多个收费停车泊位也从1日起,全部改为免费停车位。

  闯红灯被“罚站”半个点

  4月1日起,《条例》在全省实施,省交警总队组织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开展新《条例》宣传日活动,并在中央大街中央商城门前向市民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解答新《条例》实施后市民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

  10时20分,在哈市道里区尚志大街与西十二道街交叉口处,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中年男子推着自行车闯红灯,被在场执勤的交警拦下。中年男子说,他有急事,所以闯了红灯。

  《条例》中规定,行人闯红灯将被交警部门罚款20元或是从事交通秩序管理辅助工作10分至30分钟。男子选择了在路口劝阻“中国式过马路”,他也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哈市首位被“罚站”的闯红灯行人。在交警查处的半小时内,又有多名闯红灯行人自愿选择了交通秩序管理辅助工作。

  据哈市交警道里大队一中队民警李鹏说,以前对闯红灯行人查处时,许多市民以没有带钱或身份证为由拒不接受罚款处罚。而新条例实施后,交警有法可依,可以让违法者自愿选择从事法制宣传等交通辅助工作10至30分钟。既履行了职责,又达到了对当事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目的。

  居民区周边

  收费停车位免费了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条例》中规定,居民区周边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条件下应当施划24小时免费停车泊位,而哈市交警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已于年初开始对哈市部分收费停车泊位进行了相应规划调整。

  1日一早,记者在哈市道里区工厂街上看到,在路面上施划的停车泊位旁边,已经设立了免费停车泊位的标志。而在哈市南岗区宣和街上,也设立了免费停车泊位的标志。

  同时,为了方便车主停车,在居民区周边符合停放条件的道路上,新增施划了约2000个路面免费停车泊位。目前哈市路面免费停车泊位占总停车泊位数的比例已升至近七成。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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