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四级以上大风室外不准吸烟烧烤 居民区插禁火旗
2015-04-03 15:21:40 来源:新晚报  作者:李赫 王骁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新晚报4月3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暨春季防火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市即将进入大风频发的高火险等级天气时期,四级和四级以上大风的天气里,居民区须插禁火旗,不允许在室外吸烟、烧烤、烧垃圾。

  按照《黑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在四级和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凡四级和四级以上大风天,各级政府要拉响火警警报,并逐级下达禁火命令。各街道、乡镇、社区和村屯要立即悬挂禁火旗。

  公安机关将严查柴草、木柈大量进村屯,超量储存、违章使用农业生产机械用油;易燃建筑密集区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烟囱飞火或滋火等现象;大风天动火、烧荒、电气焊等违章用火;在人口密集区燃放孔明灯,在非指定区域祭扫烧纸等不文明行为。

  对春防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问责。

  春季防火期

  2015年3月20日开始,2015年5月31日结束。

责任编辑:强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