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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警查处乱鸣笛问题 两天117名司机被罚
2015-04-13 09:34:1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吴凡 史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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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3日讯 近日,随着天气及路况转好,乱鸣笛的交通陋习开始增多。11日、12日,交警部门共查处违法鸣笛117件,拆除违法安装的高音喇叭3个。

  去年,哈市交警部门开始推广粘贴“禁鸣承诺贴”等一系列整治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的措施。此举不光为减少市区道路上的噪声污染,而且意在敦促司机自觉养成文明礼让的良好习惯,通过减少不必要的争抢,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哈市交警部门介绍,在市区出行中,鸣笛后真正能达到预期目的情况并不多。这是因为一方面在市区内鸣笛本身就是一种噪声污染,是一种强加于人的警示,不仅给其他人带来负面情绪,还可能引发对方的抵触;另一方面,如司机过分相信鸣笛后的效果,并延续惯性驾驶思维,就容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因此,建议司机在驾驶过程中除了保持心态平和外,还应通过守法出行、文明礼让的方式避免违法鸣笛的情况发生。

  对此,交警部门做出如下提示,告知司机如何通过文明礼让替代以下5种乱鸣笛违法行为。

  市区内违法使用高音喇叭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大货车、长途客车、公交车等大型车辆上,因其高音喇叭的特性,通过会形成区域性噪声污染,并引起附近所有车辆和行人的反感和不适。如行人距离车较近,还会出现耳鸣、头晕等不良症状,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对象。

  交警提示:长途运输车辆因经常跑高速公路,通常会选择使用高音喇叭,但哈市市区内禁止鸣笛,司机应养成进市区后禁鸣的良好驾驶习惯。此外,对于公交车等车辆违法安装高音喇叭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在发现后处以200元的罚款,并收缴违法装置。

  遇无灯控路口、转盘道、突然变窄路段时鸣笛

  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司机未能按照相应法规按序通行。此外,鸣笛发挥警示作用是鉴于对方能听见或是有条件并愿意遵守的基础上。如司机鸣笛的结果是一厢情愿,不仅会影响自己的情绪,甚至可能因误判对方举动而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做法:行经无灯控路口、转盘道时,应先观察,遵守相关通行规定,依法文明礼让。行经突然变窄路段或前方事故路段时,应交替通行。

  遇其他车辆争道抢行时鸣笛

  这种情况通常见于对方强行变道或插队,当事人为发泄不满而做出的。但因对方已发生不文明或是违法行为,如鸣笛示警后延续自己的驾驶行为,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并给自己出行带来不便。

  正确做法:应提前采取减速、避让等安全措施,防止因开斗气车发生交通事故。

  行经斑马线或行人横穿马路时鸣笛

  这种情况通常在无灯控路口或是车辆转弯时发生。机动车鸣笛时,会对行人造成噪声污染,令人产生反感,而且对孕妇、老人、幼童造成惊吓。

  正确做法:行经人行横道时,主动停车避让,待行人通过时再通行。如遇违法行人,应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以免鸣笛时对方因受到惊吓做出不正确反应,引发其他交通事故。

  遇前方停车或慢行时鸣笛

  这种情况一般见于早晚高峰或是沿线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但如果前车驾驶人是新手或分心,鸣笛催促可能会引起对方反应过度,导致车辆熄火,甚至因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交警提示:遇到此做法时,应给对方以包容并选择耐心等候,夜间可选择变换车灯进行提示。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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