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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4个月内17人毒驾被抓 毒驾比醉驾刑罚低
2015-04-18 18:25: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史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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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8日讯 今年4月1日以后,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安全条例》规定实施,毒驾司机除了被吊销驾证以外,也将被罚款200元。自此,交警部门查处毒驾又多了一项处罚标准。今年年初至今,哈市已有17名毒驾司机被抓。

  自2011年5月开始,醉驾和飙车成为危险驾驶罪的两种类型。而毒驾与这两种危险驾驶行为非常相似,司机吸毒后产生幻觉,上道开车不仅危害到自己,也对公众安全产生威胁。17日,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刘凌轩表示,毒驾的危害一点不比醉驾和飙车小,刑罚上却没有后两者重。因此呼吁,应对毒驾行为尽快立法,并且加重毒驾处罚力度,提高毒驾的刑罚威慑力。

  4个月内17人毒驾被抓

  2014年3月21日19时48分,哈市交警太平大队民警在道外区宏伟路夜查酒驾,当一辆白色的奇瑞轿车向民警驶来时,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奇瑞轿车司机在接受检查时,突然猛踩油门,加速向前行驶,一名民警被撞倒,经过15小时的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司机被抓后承认,事故发生前刚刚吸食了毒品。

  今年4月1日8时40分,在阿城区大厦交通岗北路口,交警在对一辆海马牌轿车检查时,看见司机脚下有一把长约50厘米的管制刀具,而且驾驶证里藏了一包毒品。警方对司机进行尿检后,确定为毒驾。

  今年3月10日,在道里区新阳路上,一辆轿车不打转向灯多次连续变道,使周围的车辆只好紧急避让。交警将其带回大队做核查,结果证实该人为毒驾。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他们在日常查处中,经常会查到一些毒驾司机。最近一段时间,哈市交警道里大队就已连续查处了4起毒驾。从今年年初至今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哈市交警各辖区大队抓获毒驾司机共17人。

  毒驾危害也很大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多数毒驾司机被交警部门发现,都是因为司机在路上开车,存在很多异于正常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在路上连续变道“画龙”。

  据哈市禁毒部门介绍,吸毒者在吸毒后,只要会开车,就几乎都存在毒驾行为。这其中,有一些毒驾司机认为在吸毒后的一天或几天内开车,毒品在体内已经“分解”,不会影响开车,其实,即使吸毒后多日才开车,也同样会影响安全驾驶。

  据我省检察机关介绍,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开始设立危险驾驶罪,其中包括醉驾和飙车。无论是醉驾还是飙车,都会被拘役、并处罚金。但危险驾驶罪里面,却不包括毒驾。

  毒驾与醉驾、飙车相比,危害性一点也不小。吸毒者在吸食毒品后,毒素会长期存在并作用于人体,并产生幻听、幻视、亢奋、萎靡等不良影响,开车行驶在路上,无论是对吸毒者还是其他车辆和行人来说,都是非常不安全的。

  检察机关:刑罚过轻威慑力太小

  据省交警部门介绍,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重新规定,司机因吸食、注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不仅要注销驾证,也将被罚款200元。这是对于毒驾的处罚上,又多了一项“罚款200元”。

  据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刘凌轩说,醉驾和飙车早已入刑,危险驾驶犯罪最高刑期为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而毒驾与醉驾、飙车产生的后果相似,都应是“危险驾驶”,但目前交警部门对毒驾的处罚却仅是注销驾证、罚款200元。对此,刘凌轩也呼吁,毒驾在刑法立法上仍属于空白,应尽快立法,明确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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