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23日讯 7月1日后,再办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就能到手。近日,我省下发了《黑龙江省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7月1日起我省将施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届时自收到企业登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一照四号”营业执照。7月1日后,我省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只需填写一份登记申请表格,不再重复填报工商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报表、税务登记表、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等共同事项。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登记、审查共同登记事项。届时,质监、国税、地税、社保部门将通过全省企业登记和信用监管平台认领企业申请,并把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分别上传,由工商部门颁发“一照四号”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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