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二胡同12号2单元的地下室锁着门。
东北网4月24日讯 “这么明目张胆地挖地下室,难道真就没人管得了吗?”16日,《泰富长安城多户居民正私挖地下室多部门称无执法权》一文刊发。22日,哈市道外区泰富长安城的居民再次打来电话称,这么多天过去了,仍然没有任何部门出面制止此事,并且小区又有人开始私挖地下室了。家住道里区安静二胡同街的居民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自家楼下私挖地下室的情况。
泰富长安城又有住户动工私挖地下室
“现在不但没停工,又有新动工的了。”家住哈市道外区泰富长安城的居民气愤地告诉记者,现在小区私挖地下室成风,因为此事长期无人管,很多一层住户都打起了私挖的念头。最近这两天,小区F6栋又有人开始动工,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十分担心楼体的安危。
“前几天曝光的F4栋客厅阳台现在完全裸露,没有任何支撑点,太吓人了。物业也撤走了,找谁谁不管,这么继续下去出了事儿怎么办?”居民王女士称,现在小区的草坪和道路都已被大型卡车碾轧得变形,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面制止此事。
安静二胡同街12号地下室施工半个月
家住哈市道里区安静二胡同12号2单元的居民也打来电话称,自家楼下有人正在私挖地下室。
22日,记者来到此处,刚进楼道就看到一个刷着深红色油漆的防盗门上面贴着“地下室”三个字。门里面传来嗞嗞的电钻声音,十分刺耳,从防盗门的猫眼儿看进去,只能看见一个水泥楼梯。记者敲了半天门,没有任何人响应。“半个月前楼下就开始施工,不知道在干什么,好像是要开浴池。”居民刘女士说,原来那里是锅炉房,小区分户供暖后就荒废了,有人就在里面做起了买卖,好像是开旅店,平时这个门都是开着的,这几天有人在施工就锁上了,前两天还给居民发了免费的洗澡券,说是施工打扰到大家了。
“连着施工好几年,楼都要挖塌了,从早上7点多就开始挖,一直到晚上。”王大娘告诉记者,去年她就看见有人从这个地下室里往出拉土和砖头,今年又开始施工了,希望有人能管管。
省住建厅:应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
记者分别联系了哈市道里区和道外区的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均表示,按照3月1号实施的《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对私挖地下室一事已无执法权,已移交到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局。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监察局孙姓工作人员称,对于此事,需要看主体工程是否在建,他们只负责在建工程,规划局审批之外、验收之后的私挖不归他们负责。法制办有文规定,验收之后出现的问题都由行政执法部门管理,此事应联系行政执法局。而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表示私挖地下室不由他们负责。
哈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局称,小区内的私挖行为都是归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对于今年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并不清楚,这次职能调整是黑龙江省人大,不是市里层面调的,对于刚出台的政策不太清楚,现在市里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条例,此事可以咨询黑龙江省住建厅。
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农林城建立法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例规定: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以及在经规划核实合格后的建筑内擅自新建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此情形的,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由黑龙江省住建厅起草,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农林城建立法审查,该条例自3月1号起就已有法律效益,执法部门和老百姓都应该按照这个做,规划部门本身就有执法权,应该找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城乡规划管理监察局是否只负责在建工程的私挖情况,省法制办不掌握这个情况。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业务科朱姓工作人员表示,哈尔滨市私挖地下室以前为房产部门负责,按照相应条例职能分工现已转为城乡规划局,条例要求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来管,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个市会有一个职权的划分,按照条例可以找哈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如果不管,需要其明确一个部门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