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5月1日讯 为让城市有更多好天,PM10比去年下降10%,哈市日前出台了2015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将于5月完成部署分工,12月底前各部门对重点任务完成全面总结和评估。此次治理方案涉及哈市环保局、住房局、工信委等10余个部门和各区县,堪称史上执法力度最强的一次污染治理,全方位向污染宣战。
减排放
解决南岗中心区集中供热问题
去年,哈市淘汰了497台小锅炉,空气质量同比前一年好转明显。今年,哈市继续加大锅炉淘汰力度,将淘汰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388台。年底前,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各县(市)城关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累计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占应淘汰总量的50%。同时10吨以上的锅炉,对18家77台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和423台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实施达标治理改造。
为智能化监测企业排放,还将对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此外,还将加速优化主城区热源结构,调整供热分区规划;重点解决南岗中心区集中供热问题;启动大唐调峰热源新建、哈热六期扩建、华能热电扩建、达尔凯热电扩建等4个热源项目,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并匹配相应的集中热源接纳能力。
治污染
建成区内禁烧高污染燃煤
除燃煤的载体锅炉治理外,对于燃煤也将有更为严格的限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关镇、工业园区)内65吨以下锅炉禁止使用原(散)煤。
近期不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使用洗选煤。落实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的通知》,限制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劣质煤在哈市落地消费。
控尾气
黄标车老旧车淘汰给补贴
汽车尾气仍是哈市重要污染源,今年哈市将继续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2万辆。包括2005年(含)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哈单位财政供养的黄标车和市区老旧车。
各县(市)制定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方案及补贴标准,实施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并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同时,建立公安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车辆信息共享系统及黄标车数据库,实施区域限行和违规在线处罚。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四环包围区域和阿城区、双城区、县(市)城关镇区域。明年具备并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并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防扬尘
建成区绿化率不低于36%
为控制因扬尘污染导致PM10浓度升高,今年要求建筑施工现场要全封闭围挡,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堆放、装卸扬尘,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场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和监控设施。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材料要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和道路保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春、夏、秋三季中心城区道路机扫水洗率保持70%以上。
大型煤堆、料堆场要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防风抑尘设施,长期堆放的废弃物要采取覆绿、铺装、硬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取缔主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禁焚烧
将建40处秸秆收储中心
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将建设秸秆原料收储中心试点项目40处、大型秸秆新型建材产业项目3至5家、秸秆固化燃料和燃气项目20处,推广使用生物质锅炉1万台,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为鼓励综合利用,将适当放宽秸秆综合利用燃料收储中心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秸秆还田作业机械购置定向补贴。同时,控制秸秆野外焚烧。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禁野外焚烧秸秆。建立市、县(市)、镇、村四级责任体系,对秸秆焚烧监测火点通报开展实地核查和制止。
为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将设立“公众开放日”,邀请中小学生、市民参观垃圾焚烧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和大气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部门及设施,让公众了解政府环保工作和真实环境状况。
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行为。
哈市每年召开2次市环委会议,安排部署重要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两月召开一次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通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牵头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协调解决。
若市民发现身边污染可拨打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