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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保中心解答热点三问 职工异地生孩子可报销
2015-05-05 10:41:24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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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日报5月5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医保中心发布近期百姓最为关注的三个医保热点问题,涉及医保账户、特殊疾病门诊和生育问题,均与异地就医有关。

  一问:职工医保已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划入中国邮储银行的,近期发现该银行账户中不再有个人账户划入,怎么办?

  答: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医保卡、哈尔滨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变更银行账户,个人账户金额将划入本人哈尔滨银行账户中。

  二问:特殊疾病门诊在异地是否可以办理?

  答:已申请长期异地就医的患者,如同时患有特殊疾病门诊规定病种的,可在异地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作为其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

  具体办理流程:

  1.持《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审批表》至异地定点医院,由经治医生填写病情摘要及治疗方案,并由医院医保办核准后盖章。

  2.持填写完整的表格、本人户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首次办理需提供住院病历,恶性肿瘤患者还需提供病情报告单,尿毒症、丙型肝炎患者还需提供相关化验单,到市医保中心一楼大厅登记备案,同时办理《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

  3.在异地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现金垫付,待诊疗结束后,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三问:企业职工异地生育待遇申领有哪些流程?

  答: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携带医疗费收据、诊断书、费用明细、《婴儿出生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病例复印件、生育所在医院等级证明,如二胎还需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一楼生育号窗口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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