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四证合一”登记流程咋办理? 冰城专家详解六个办理流程
2015-05-07 08:47:00 来源:新晚报  作者: 董艳春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新晚报5月7日讯 有了高效便捷的“四证合一”登记,具体流程咋办理?6日,哈尔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专家为市民详解六个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

  按照人性化原则,分别将四部门办理的登记申请表格按照设立、变更及注销事项合并成3大类综合表格,各事项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申请相同内容。

  企业申请登记时,申请表无需加盖公章,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字即可。

  2、申请材料受理

  由综合登记窗口一次性统一收取并审查相应的申请材料,对收到的“四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收到的“四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3、办理登记

  实行统一受理,各级中心综合登记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及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查相应的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合格后录入或复核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处理后,通过平台发送到四部门登记窗口,由各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要求进行登记。

  各级中心综合登记窗口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已有中心安排录入人员的,采取过渡方式交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材料审查

  实行信息互认,四部门审查的相同登记事项和申请材料,由综合登记窗口审查后,四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5、发放营业证照

  实行“一证四号”,四部门分别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及社会保险登记号依次发送至平台,由综合登记窗口打印并颁发载有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及社会保险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一证四号”营业执照),并同步实行“一证四号”营业执照的电子证照。

  6、档案共享

  按照“一户一档”方式,申请人统一向综合登记窗口提交“四证合一”申请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一建档。国税、地税及社保部门共享电子档案材料。

责任编辑:张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