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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定斑马线上车让人 哈尔滨街头令行难止
2015-05-07 09:50:18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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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段街友谊路路口人车混行。

  果戈里大街上机动车抢行斑马线。

  哈尔滨日报5月7日讯 前几天,家住道里区爱建社区的李女士在绿灯通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右转弯抢行的机动车刮倒,幸运的是没有受伤,虚惊一场。李女士给本报打电话,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司机师傅,请你让让人行横道上的过路人!让人行横道真正成为一条为行人过街开辟的安全通道。

  行人过马路,抢不过机动车

  昨早,记者来到道里区上海街与友谊路交叉口。友谊路红灯亮起,人行横道开始放行。但上海街右转弯进入友谊路的机动车却没有放慢速度,还是一台紧盯一台驶过人行横道线。年轻点的行人在车流中左右躲闪着过道,有几位年岁较大的行人则不敢走下人行道。在几次信号灯转换中,记者观察,只有三台机动车主动等待行人通过。

  在红专街与经纬街交叉口,一位领着孩子的母亲绿灯时通过人行横道,被转弯而来的机动车吓得连忙后退。在花园街与红军街交叉口,机动车抢行斑马线的问题同样普遍存在。

  交通法规定,应该“车让人”

  斑马线上,行人和车辆该咋走法律有规定。交通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通法实施条例第38条也表述: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法规明令“车让人”,但在我市具体的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记者发现,较大路口都有交警和辅警执勤,但面对“车不让人”问题,执勤交警视而不见。对此,有交警表示,我市曾经对“车不让人”行为进行过专项整治,但由于这类违章普遍且不明显,因此很难顾及。

  出行要安全,驾驶员提素质

  是否可以通过交通设施约束车流呢?交警部门介绍,右转弯车辆一般都要经过横竖两条斑马线,其中一条必然是绿灯通行状态,因此无法通过信号灯进行控制。

  那么,如何破解“车不让人”的问题呢?市民郑先生认为,养成守法的好习惯,一方面需要交通安全管理者的治理,另一方面则需要驾驶员素质的提高。

  反映问题的李女士说,希望驾驶员能够换位思考:想想行人穿车流的心情。“每位驾驶人都从自己做起,给身边车辆做个榜样,‘车让人’就能成为我们城市的另一道文明风景。”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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