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7日讯 新买的奥迪车停在小区楼下,恰巧赶上大风天,车被铁围栏砸坏,修车需要2万多。车主找到物业,对方却以“大风伤车”属于不可抗力为借口拒绝赔偿。4月23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侵害业主财产权,赔偿车主汪某修车损失2645.16元。
去年5月19日晚,大庆市的汪某将新买的奥迪轿车停在小区内的露天停车场。由于当晚刮风下雨,物业公司的铁围栏被刮倒,将汪某的车砸坏,汪某当即报案。警方调取了视频资料,并出具了证明材料。汪某修车花费1.2万余元,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赔款1万余元。事后,汪某找到物业公司理赔,对方称大风属于不可抗力拒赔。汪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物业赔偿修理费、车辆损失费及误工费共计2万元。
今年4月23日,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正常的刮风下雨,即使程度强烈也不能视作不可抗力,因此对于被告的理由不予支持。物业公司作为围栏的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事属物业管理不周,应赔偿损失。根据汪某提供的证据,其修车花费12893元,扣除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10247.84元,物业公司应赔偿汪某修车损失2645.16元。至于汪某请求的误工损失,因其无证据证明,故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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