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组办公室举办的“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招商宣传推介会”上获悉:黑龙江提高资助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补贴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将运营补贴标准,由每床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
此外,记者还获悉,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在内的养老机构发展。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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