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2日讯 烧烤是齐齐哈尔市标志性美食,可近年来的店外摆桌、露天烧烤既污染空气、造脏严重、噪声扰民,又容易出现食品污染。对此,市城管局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制订了“三年规划”的工作目标,引导烧烤经营者转变传统理念,规范化经营,服务于齐齐哈尔市经济发展,打造鹤城美丽市容,特制定齐齐哈尔市啤酒广场(店外摆桌)设置管理规定。
自5月15日开始直至9月15日,一级街路店外摆桌经营时间为18时至23时,其他街路经审批可全天店外摆桌经营。除劳动路、广信路、合意大街北段可限时店外摆桌外,其他一级街路坚决不予审批设置啤酒广场和店外摆桌。二级以下(含二级)街路设置啤酒广场和店外摆桌,需留出1.5米至2米行人通道,禁止占用公共空间和防火通道,在23时前必须停止一切店外经营行为。店外摆桌主要采取棚亭和景观伞两种设置模式,整体标准要实现高度、样式、规格、颜色整齐统一。
此次城管部门规范露天烧烤,要求店外摆桌的商家,每桌必须配备垃圾容器,地面必须铺设可清洗毡布,烤串排烟设施须安装高空排烟管道。商家要严格按照审批管理规定,严禁超面积、超范围经营;严禁乱堆杂物、垃圾造脏、随意排污;严禁使用音响等噪音设备和高强光照明;严禁张贴、悬挂促销、招工等内容的广告。商家还有义务对门前的绿地和树木进行维护,负责疏导车辆规范停放,提示消费者文明就餐,防止大声喧哗、随地乱扔废弃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据了解,各区城管大队负责啤酒广场(店外摆桌)的审批设置及日常管理,不得违规审批和降低管理标准,如巡查发现辖区内有未经审批设置的啤酒广场(店外摆桌)或虽经审批但经营管理达不到要求的,将按规定逐级追究辖区城管局大队的责任,并予以通报。经营期间,商家如有违规行为,各区城管大队应依据《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