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3日讯 今后,大庆在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立上,将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为主。
5月12日,记者在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大庆市2015—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政府原则上将不再新建综合医院。
据了解,2014年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402所,其中综合医院56所、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21所、民族医院2所、专科医院21所、乡镇卫生院6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服务的对象不仅限于病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已经成为新的服务群体。但由于历史原因,出现了中心城区医疗资源相对密集,城市郊区和新城区医疗资源稀少;城市三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利用率不足等问题。
《规划》主要通过对医疗结构调整和优化,使其设置更科学、合理,满足城乡居民就医需求。
《规划》结合我市总体布局规划、经济社会及人口发展情况,辖区服务人口、半径和交通等方面,分类确定了12种医疗机构数量。
综合医院:公立综合医院原则上以迁建、翻建、合并等形式调整为主,原则上政府不再新建综合医院,如要增加以民营为主。
专科医院:重点鼓励、支持设立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支持综合医院发展儿科。我市将利用现有综合医院相关优质专科资源,重新整合组建辖区内空白的特色专科医院。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共同举办各类专科医院。
中间型医疗机构: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结合现有资源,将部分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率较低、位于城区医疗网点较密集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市级规划设置1—2所三级或二级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主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托管和经营。
中医医院: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设置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医院。
民营医疗机构:优先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具有规模(床位300张以上)、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包括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到2020年,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的20%以上。
采供血机构: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输血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规划期设置5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设置一所乡镇卫生院,县城所在地一般不再设置卫生院。
医务室、卫生室: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机构等可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和卫生室。
门诊部、诊所:新建或变更的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距离要在1000米以上,个体诊所设置按每2000—3000人口设置一个。
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
急救中心:按每5万服务人口1辆的标准配置救护车,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