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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释法说理 因行贿潜逃美国的外逃人员回国自首
2015-05-14 09:38: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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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14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检察机关获悉,因行贿犯罪潜逃美国的金某某在南岗区检察院的释法说理下于近日回国投案自首。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出生于1961年,在哈市经营一家投资公司,资产雄厚,在国内外拥有数套房产,并有国外居住权。其涉嫌行贿一案,系省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去年10月末由哈尔滨市检察院指定南岗区检察院管辖。经南岗区检察院反贪局调查了解,案发前,金某某与其行贿对象一直联系紧密。案发时,金某某恰巧身在国外,并得知其行贿对象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内心恐慌,拒不回国接受调查,意图逃往美国逃避责任。为避免金某某长期在外,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进一步侦查造成重大阻碍,南岗区检察院在充分摸排调查的基础上,一方面安排专人积极做家属思想工作,说服家属规劝金某某早日投案;一方面对其密切联系人进行外围布控,调查取证,寻找破案线索。该院检察长刘杰与犯罪嫌疑人电话沟通,向其解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讲清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金某某放弃负隅顽抗态度,同意回国投案自首。

  经审讯,金某某对行贿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南岗区检察院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将移送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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