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5月21日讯 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为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黑龙江省农委2015年禁渔期通告》等有关规定,对全市各自然捕捞水域实行禁渔制度,全市各自然捕捞水域禁渔期为47天,自5月25日起至7月10日止。
据了解,为恢复渔业资源,哈市从1991年开始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效果显著。一组监测数据显现了松花江哈尔滨江段鱼类种群的恢复情况——上世纪70年代捕捞锐减至409.6吨;90年代恢复至3434.7吨;2000年至2009年产量为3999.62吨。
据了解,在禁渔期期间,执法部门将加大禁渔期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任何形式的违法捕捞活动,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依法打击破坏渔业资源严重的电鱼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提请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禁渔期相应规定
在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采取渔船与渔具分离的措施。
监督举报电话:
84822444 84822496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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