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拟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的规定》要求,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审判人员的监督,现将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职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22日至28日止。
1、范永玲,女,汉族,1964年10月出生,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张重强,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教自考法律专业大学毕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受理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办公室
电话:2792305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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