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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陷阱多买之前细思量
2015-05-25 10:42:0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申国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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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25日讯 近期,省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经营者利用讲座、免费赠药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大量保健食品的投诉。针对于此,省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利用以下几种方式销售保健食品,应当谨慎购买。

  一、夸大宣传。一些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三天见效、药到病除等用语。二、专家义诊、健康讲座。一些经营者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义诊以及座谈会等活动,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积极参与活动。体检后,不管有没有病,而且不管什么病,都能吃保健食品,并且强调早买早受益,不少老年人被诱骗购买了大量不知真假、不知是否适合自己的保健食品。三、免费活动。一些经营者利用“赠药、免费试用、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有些活动还会请一些患者现身说法,夸大产品功效,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结果是给老年人经济和精神上造成重大损失和伤害。四、虚假证明。一些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提供虚假“佐证”,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研究发现、实验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省消协有关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否则,属于欺诈行为。

  因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要提高对保健食品宣传“陷阱”的防范。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的消费者应到医院就医或者到正规的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轻信广告的宣传,以免贻误病情。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保留好自己的购买凭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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