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5日讯 (记者 雷蕾) 记者25日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合肥一网民因编造虚假信息,造谣新华社记者在“庆安事件”采访中收受好处费,被哈尔滨香坊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刑事拘留。

“野茉莉走天涯”发布的造谣微博内容。
5月2日,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事件发生后,收到社会广泛关注。5月14日,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记者马知遥到哈尔滨香坊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报案称,13日1时许,有一网名为“野茉莉走天涯”的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文章称,“有良心未泯的工作人员愿意实名举报,庆安枪杀访民案有某华社两位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而后颠倒黑白进行歪曲报道,美化行凶者李乐斌”。随即,该微博信息引发网民热议并大量转发,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新华社公众媒体的正面形象。马知遥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明其采访“庆安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网民“野茉莉走天涯”发布记者收受3.8万元进行有偿采访的信息来源,并向网民和社会公开澄清事实,挽回不良影响。
鉴于该信息的不良社会影响,黑龙江公安机关对此事高度重视。5月16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召集哈尔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香坊区公安分局刑侦、法制、派出所、网安等部门针对前期调查取证情况对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确定这是一起“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案件,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打击。
5月19日,哈尔滨香坊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由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派出所工作组,分别赴北京、安徽开展侦查、取证工作。19日下午,工作组在安徽警方的配合下将新浪网民“野茉莉走天涯”抓获。
经查“野茉莉走天涯”真实姓名为柴某(男,43岁,安徽合肥人)。据柴某供述,其以“野茉莉走天涯”的网上身份在新浪微博发布的“记者在采访庆安事件中收受3.8万元”的信息系其编造的谣言。原因是对庆安事件处置心存不满,以前听到过记者在采访中会收受当事人好处费,就联想到这个报道可能也有此类情况,就编造信息进行发布,想引起网民的关注。但发现网上大量转载传播后,害怕公安机关追责,随后在新浪微博删除了相关内容。公安部门同时在北京新浪公司的协助下调取了柴某发布虚假信息的转发数量为4004次,已达到刑法寻衅滋衅滋事罪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追责标准。
目前,犯罪嫌疑人柴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哈尔滨香坊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