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27日讯 26日,热心市民马女士向记者反映,在哈市香坊区明珠家园内,一居民占用公共绿地私自喂养火鸡。
9时许,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在小区202栋楼前的一片公共绿地内,约有七八只鸡在20余平方米的庭院内随意溜达。其中一只长约半米,羽毛为黑色、头部为火红色的火鸡格外显眼,比正常鸡身体大出一倍,当人走近时火鸡还不时张开翅膀来回奔跑并发出鸣叫,十分吓人。附近居民马女士告诉记者,院内的这只火鸡养了有几年了,也不怕人,有时看见人还要追赶几步,带着孩子根本不敢从这走。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哈市香坊区进乡街道办事处二新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已多次与养鸡居民进行协商,但始终没有解决,目前社区已将情况反映给了上级单位进乡街道办事处,将在近日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联合到现场对养鸡扰民的行为进行处理。另外,社区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若市民捡到野生动物应放生或主动上交。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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