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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上高级道滑雪撞树 致右眼失明留下终身遗憾
2015-05-27 20:29:1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研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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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7日讯(宋研 记者 雷蕾)12岁的花季少年付林在寒假期间,千里迢迢随父亲从青岛到哈尔滨旅游滑雪,却在滑雪时摔伤导致右眼失明。5月27日,哈尔滨市法院通报了这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2013年冬季,在青岛市居住的付林在父亲的带领下到哈尔滨某大酒店开办的滑雪场滑雪。付林从高级雪道向下滑行时,为躲闪雪道上的其他滑雪人员,从雪道上横向飞出,撞在雪场防护网外的大树上致伤。某大酒店当即将付某某送至医院治疗。付林被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骨膜下血肿、右侧视神经损伤。经司法鉴定为:付林右视神经损伤致右眼无光感为七级残;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致右耳听力下降为八级伤残。

  某大酒店在保险公司投了《公众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付林因伤发生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2万余元。付家为此与某大酒店赔偿一事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付家诉称,付林右眼已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急需赔偿款进行后继治疗。某大酒店至今分文未赔,付林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某大酒店辩称高山滑雪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付林参与此项运动应当有风险自担意识,其受伤是因滑雪时操作不当造成。且该酒店因其他债务案件,公司财物均被法院查封。因此,拒绝给付赔偿款。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通过举证认证,法庭辩论,分清了是非也深刻认识到各自在本案中应当承担的过错责任。法庭在此基础上反复做双方调解工作。付林的监护人在最后陈述中,倾诉了作为父亲未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对孩子选择滑雪雪道有失误的后悔之意。某大酒店也承认在雪场管理中存在对雪道防护网安装、管理人员引导滑雪人员进入安全雪道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本案的发生也有过错。最终双方达成谅解。某大酒店为尽快让付林得到赔偿款做后继治疗,由公司股东出资于法院送达调解书的当日给付付林10万元赔偿款。保险公司理赔款10万元也当即给付。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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