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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病6月4日11家定点医院可查 周六周日不休息
2015-05-29 17:12:04 来源:生活报  作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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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5月29日讯 记者28日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特殊慢性病复检,将于6月4日开始,至19日结束(周六、周日不休息),此次需参加复检的患者包括2007年、2009年、2011年和2013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

  据悉,70周岁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因瘫痪卧床不起不能正常参加复检的往诊申报患者,精神分裂症患者(慢性期)、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患者、血友病患者和肝豆状核变性患者,可由亲属携带复检材料和患者户口本原件到复检定点医院进行病历审验及身份认证;已办理长期异地安置手续的患者,可由亲属携带复检材料、患者户口本原件和申请表复印件到复检定点医院进行病历审验及身份认证;因欠费或其他原因导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可以进行复检,复检通过的患者,待单位或个人补齐欠缴医疗保险费用并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后,再享受相应的待遇;不能确定申报年份的患者,可按6月1日后特殊慢性病药店购药小票提示信息进行判定是否需要复检。7月1日后,患者可通过复检医院、12333咨询热线、哈市人社局网站(www.hrblss.gov.cn/)、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等处查询复检结果。

  复检地点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黑龙江省医院

  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可查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

  4、哈市第一医院(可查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患者)

  5、哈市第二医院

  6、哈市第四医院

  7、哈市中医医院

  8、哈尔滨二四二医院一门诊体检站

  9、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原林业总医院)

  10、哈市传染病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

  11、哈市第一专科医院(限精神分裂症患者)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