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6月2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6月4日至19日(周六、日不休息),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将进行本年度复检。
每类病种由指定医院复检
此次复检对象是2007年、2009年、2011年和2013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
特殊慢性病复检主要包括身份认证和病情鉴定两项内容。每个复检病种由指定复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复检费30元,往诊收费180元。因欠费或其他原因导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可进行复检,复检通过的患者,待单位或个人补齐欠缴医疗保险费用并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后,再享受相应的待遇。
六类人员可由亲属代办
70周岁(1945年10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因瘫痪卧床不能正常参加复检的往诊申报患者、精神分裂症(慢性期)患者、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征患者、血友病患者和肝豆状核变性患者,可由亲属携带复检材料和患者户口本原件到复检定点医院进行病历审验及身份认证。

复检流程
录入
工作人员通过特殊慢性病复检程序对社保卡进行读取识别,打印《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复检表》及复检通知单。
审验
工作人员对复检患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验,核对证件,粘贴照片,建立复检档案。
交费
已建立复检档案的患者需缴纳相应的复检鉴定费用。
鉴定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的复检病种引导至相应科系,由鉴定专家依据诊断标准,结合患者病情及鉴定档案进行现场鉴定。
查询
7月1日后,患者可通过复检医院、12333咨询热线、市人社局网站、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一楼、五楼、六楼)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等方式查询复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