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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男生被同学打断手指 校方称已放学无责
2015-06-24 17:09:3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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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6月24日讯 花季少年,最易冲动。16岁男生小明因为同学小海说自己的作文是抄的,争吵中竟打断了小海的手指。小海父母将小明父母及学校告上法庭,学校认为斗殴发生在放学后,与校方无关。法院经审理,认为斗殴发生在校园内,判决小明家长与学校分别承担70%及30%的侵权责任。2013年12月,哈市道里区某中学,小明作文得了高分,同桌小海鄙视地说,小明的作文都是抄的。两人几句不合,打了起来,后被同学拉开。放学后,小明跑到操场找到小海,从操场装修废墟中找到一节带钉子的木棒,厮打中,钉子钉入小海左手手指。事后,医生诊断小海左手环指末节不全离断伤,经鉴定为十级残,医疗费等共计3万余元。

  小海父母找到小明父母及学校索赔。学校称,斗殴是在放学后,学生没有按规定离校,因此学生应自担责任,小明家长也只同意赔偿1万元。小海父母将双方告上法庭。经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明将小海打伤,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事发在16时,正是放学时间,校方有责任护送学生安全离校,而斗殴正是发生在学校内,校方也没有及时制止,因此学校存在管理疏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责任轻重,法院认为小明家长与校方分别承担70%和30%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小明一方赔偿3.7万余元,校方赔偿1.9万余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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