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30日讯 自7月1日起,哈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将全面实现网上办公,用人单位可网上申报及查询22项业务,无需现场审核的业务,医保中心窗口不再受理;参保个人可在网上查询个人缴费、欠费信息等14项内容,哈市医保中心提醒,如有欠费及时补足。
无需现场审核的业务医保中心窗口不再受理
据了解,用人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职工新参保、转移、续保等10项业务均可网上办理,单位基本信息、缴费信息等12项业务均可网上查询。用人单位增、减员等人员变动业务网上直接申报,取消现场审核。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参保及医疗照顾人员参保、续保、转入;劳务派遣企业增、减人员业务;其他无法在网上申报的特殊业务,仍需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单位增员及停保业务,参保单位可在每月变更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时之前申报。单位人员退保、在职转退休业务需在每月22日之前申报。网上申报审核未通过的业务,以及需要到医保中心经办窗口现场审核的业务,应到窗口办理。
哈市医保中心提醒,即日起,无需到现场审核的变更业务,医保中心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2号楼6楼设立网上办公自助服务区,参保人员可自助办理相关业务,将有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可上网查询欠费信息及时补足以免停保
哈市医保中心目前已全面推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业务的网上查询,个人缴费、欠费信息、个人账户划入、支出信息、个人医疗待遇报销结果等14项内容全部实现网上自助查询,医保咨询电话:0451-87383555。
据悉,今年哈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比2014年多20元,成人居民需按每人每年290元的缴费标准,及时足额将保费缴存到本人医保签约存折内。哈市医保中心提醒市民,可上网查看自己的欠费信息,如果欠费务必及时补足,以免因存折余额不足而欠费停保。
市民可关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号:hrbybzx)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政策问答、查询经办流程,咨询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模式、各区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住院、异地就医政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申报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