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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赖”有20余处门市房 欠钱十几年不还被批捕
2015-06-30 18:23: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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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0日讯(记者 雷蕾)哈尔滨人于丽(化名)自1999年拖欠黑龙江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十几年来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对于丽批准逮捕。这是记者从市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正在接受警方审讯的于丽(化名)。

  拖欠工程款一欠十几年

  据办案法官介绍,2011年3月10日,哈尔滨市法院对于丽应给付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本息合计102.9万元人民币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哈尔滨市法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于丽在银行存款20.9万元。

  后因黑龙江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14年10月20日法院根据张某某的申请,裁定变更申请人张某某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经查,被申请执行人于丽在1999年开发建设依兰县文化宫工程时从中获得巨额收入。经哈尔滨市依兰县房产部门证实,至今于丽在依兰县(所建房产)有门市房二十余处,在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均有住房,并每年收取房屋租金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

  隐匿转移财产抗拒执行

  另查明,在法院执行期间,于丽将其所有的位于依兰县12套门市房产抵押贷款,而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同时于丽以转移房产的形式抗拒执行,将位于哈尔滨市依兰县青少年宫综合楼副楼副一层至四层8处房产总面积1441.04平方米自有房产部分与案外人签订买卖协议书,其中一层以280万元价格转让给案外人于某洪,但双方至今不过户。后于丽于2012年9月20日将此房抵押贷款,仍不履行义务。

  执行期间,法院执行法官曾传唤于丽并责令限期履行,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但被执行人于丽明知其应依照生效判决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竟然还在人民法院多次催告下,将转让房产所获钱款全部转移,并以种种理由狡辩,拒绝履行义务。

  案件申请人张某某多次到法院反映情况。据张某某说,经过十几年的诉讼和执行,加之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今已年逾70的他身心疲惫,健康状况非常不好。

  拒不执行判决被移送警方

  2015年3月3日,法院对于丽作出限制高消费决定,将被执行人于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登记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网,同时在国家运输部门、工商管理、银行等系统登记备案,其本人投资开办公司、在银行信用等方面亦受到相应限制;并限制于丽乘坐飞机、轮船、高铁、住高档宾馆等。4月7日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于某某拘留15日。5月7日向哈尔滨机场公安机关送达拘留决定书,公安机关协助布控。同时查控其港澳通行证,裁定对她限制出境,并报省法院提交黑龙江省公安厅布控。

  5月16日,法院以被执行人于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向哈尔滨市公安局移送此案。

  6月18日,犯罪嫌疑人于丽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在佳木斯市的住所内抓获,并于当日押解回哈尔滨。6月19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于丽刑事拘留,羁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6月25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对于丽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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