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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首批70名法律顾问名单公布 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
2015-07-04 07:30:23 来源:大庆网  作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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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讯 7月2日,记者在市法制办获悉,《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我市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库,今后无论各级政府还是其所属部门选聘法律顾问都得到“库”里挑。

  据了解,政府法律顾问库人员拟定为100人,由市法制办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予以调整。法律顾问一般为一年一聘,期满可续聘。

  要进入政府法律顾问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连续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律师;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优秀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精通并能熟练应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行业中有突出业绩;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和行业处分记录。

  法律顾问库采取个人自荐或律师事务所推荐、市司法局初审、市法制办组织审核、市政府决定的方式确定。有关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可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有关材料,经市司法局初审后,报送市法制办。市法制办对材料审核后,把审核结果报市政府相关会议讨论决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政府法律顾问库第一批70人名单已公布,可在市政府网站查询。

  市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不少于5名,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不少于3名,乡(镇)政府、市政府所属部门、县(区)政府所属部门法律顾问原则上不少于1名,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按《办法》要求,所选法律顾问必须是“库”中的。

  市政府的法律顾问由市法制办择优选取,报市政府决定;县(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所属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的,应从政府法律顾问库中择优选取,或者由市法制办择优推荐选取。

  被聘为法律顾问后,需履行以下职责: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加部门的相关会议,对涉法事务提出合法、科学、有效的意见及建议;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协议论证和现场谈判等活动,并提供法律风险论证及对策,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清理、评估等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受委托进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活动;协助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另悉,市政府将于近期从政府法律顾问库中遴选法律顾问。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