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4日讯 13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即日起至年底,全省交警部门开始进行严重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飙车”“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是打击重点,交警部门将按照能够合并处罚的最高上限进行处理。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俗称“飙车”);
2、饮酒后、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俗称“酒驾”“毒驾”);
3、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4、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5、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俗称“加塞”);
6、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7、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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