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6日讯 去年11月12日,哈市木兰县50多岁女子吴某某要从哈站乘火车去山东,因行李中携带了41发子弹,被安检人员发现。近日,哈铁运输法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吴某某管制一年。
去年11月12日12时35分许,哈站候车室第一入口处,吴某某将黑包送进安检仪,“嘟嘟嘟”安检仪警报声响起,安检员让吴某某打开包裹,结果里面竟放着41发子弹,其中35发是步枪弹。哈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将吴某某带回。据吴某某称,这些子弹是分两次在木兰县农村的河边捡到的,打算乘火车回到山东老家后,再交给山东当地警方。2015年1月27日,哈铁运输检察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将吴某某向哈铁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哈铁运输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吴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因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管制一年。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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