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讯 近日,有网友咨询:“你好,请问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办理户口迁移(迁出)需要交纳工本费或者什么相关费用吗?谢谢!”
大庆市公安局回复称,目前,大庆办理各项户籍业务已取消工本费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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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如何落户?
答:夫妻一方为大庆户口,可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我市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分局申请落户。不受年龄、婚龄和市外户口一方有无公职的限制。
新生儿出生如何落户?
答: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的规定,婚生子女、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或早婚早育的婴儿,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落户,不要求出具计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1、婚生子女、超计划生育子女,可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籍所在地(本市与外市、市区与四县)的,不要求非落户地一方出具未落户证明。此外,根据我市实有人口管理要求,对于父母户口均在市区,双方或一方在他人户口簿内,父或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应当单独立户后办理子女落户。
2、非婚生育或早婚早育的婴儿,父母没有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结婚证,应当办理随母落户。对于母亲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可凭《出生医学证明》、DNA亲子鉴定书,经户籍所在地分(县)局调查核实后,准予办理随父落户。
市内(县内)住址变迁如何落户?
答:市区(县域)户口居民申请市内(县内)住址变迁的,凭《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拟迁入地分局(派出所)辖区户籍室申请办理。根据户籍管理“一房一户”的规定,原房主户口未迁出该房屋地址的,新房主户口不能迁入。新房主需自行联系原房主,督促其迁出户口。对于原房主下落不明或拒绝迁出户口的,可向拟迁入地分局(派出所)说明情况,由民警核实情况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将原房主户口强制迁入社区集体户。
原大庆户口毕业生返籍如何落户?
答:原我市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可按下列途径申请返籍落户:
1、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时《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为我市的,可办理返籍落户。
2、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时《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为外市,应当到就业报到地落户。如报到地为京津沪等控制人口迁入的地区,凭当地公安机关或接收单位出具的不符合落户条件证明,可办理返籍落户。
3、毕业后已将户口落在就业地,现与原接收单位解约并返回我市居住的,凭解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入学时户口迁出记录,可办理返籍落户。
4、就读高校期间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台大学学习、国内高校毕业后未开具就业报到证,或由学校考研、升学到北京、上海的高校,学校不接收户口的,由毕业高校、升入高校教务部门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可办理返籍落户。
购买市区商品房如何落户?
答:市外人员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居住的,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向房屋所在地分局申请落户。
1、《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可随时申请落户。
2、《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未达到75平方米的,需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签发日期起算,居住满5年后方可申请落户。目前,我市对购买二手房改房未做单项规定,购买房改房申请落户的面积要求,与普通商品房等同。
3、根据“一房一户”的管理规定,原房主户口未迁出该房屋地址的,新房主户口不能迁入。新房主需自行联系原房主,督促其迁出户口。对于原房主下落不明或拒绝迁出户口的,可向拟迁入地分局说明情况,由民警核实情况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将原房主户口强制迁入社区集体户。
4、申请购买商品房落户的,产权人本人、配偶和同一户口簿的25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产权人本人不申请落户的,其他人不得申请落户。
关于委托他人代办户籍业务问题
答:申请人因故需委托他人代办户籍业务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A4纸复印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填写委托原因、被委托人身份信息并签名),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代为办理。
关于立户的问题
答:城市地区凭《房屋所有权证》(公有房屋居住证)、购房合同及正式发票办理立户手续;农村地区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凭批准自建房屋手续和房产部门出具的实有产权证明办理立户。不具备合法产权房屋的,不能申请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