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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一洗车行老板偷水上千吨 坐牢4个月
2015-07-21 12:55:4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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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21日讯 俗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哈市某洗车行老板,想节约成本,却不走“正道”,一年半盗窃用水千余吨。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窃水者可按“盗窃公私财务罪”量刑,洗车行老板郑某盗窃数量较大,被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补交盗窃水费1.5万元,还被处罚金1万元。2014年9月,在供水公司稽查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道里区某洗车行水箱内侧夹缝处管道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检测,竟然发现水箱供水管处私装了电磁窃水装置,此装置可控制供水管线水表不计量用水数,由此达到窃用商业用水的目的。经审查,洗车行老板郑某承认,2013年至2014年9月间,洗车行私自修改车行水箱供水管线,并控制供水管线不经水表计量窃水。因窃水情节严重,根据洗车行用水量上限计算,供水公司确定该洗车行窃水总计1300余吨,价值1.5万余元。随后,因窃水数额巨大,供水公司将洗车行老板郑某交由警方立案侦查。16日,经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秘密窃水,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其补交了全部窃水款项,可从轻处罚,判决郑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法官介绍,依据《刑法》相关规定,窃水者可按“盗窃公私财务罪”量刑,盗窃数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即盗窃额满1000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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