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2日讯 (记者 许诺)近日,哈尔滨市民关先生向东北网反映,今年年初,他在哈尔滨永泰城泰好玛特超市的促销海报上看到,“半年内在超市消费3999元即送进口品牌套锅”,可当关先生满额消费后去领取赠品时,却被超市告知“活动已经过期,无法兑换”。
|
||
|
||
|
关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25日,泰好玛特超市开业,其海报上印出促销活动,“会员半年累计消费3999元,送德国品牌套锅”。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这套锅价值近千元,只要消费达到指定金额,半年内都可以兑换。期间,关先生与家人共同用这张会员卡消费4300余元。6月,关先生到超市服务台进行兑换,超市表示活动已经过期,不予兑换。
“海报称3999元不包括团购商品、电器和奶粉,我的消费品没有包含上述内容,完全满足活动要求。活动是7月25日截止,我来超市已经四次了,第一次来说没有货,之后都被告知活动过期。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完全可以不在这家超市消费,不凑这个钱数。”关先生告诉记者。
22日下午,记者和关先生一同来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5号永泰城内的泰好玛特超市,关先生用会员卡在收银台刷卡显示,会员卡累计消费4435元,已经满足兑换条件。记者和关先生拿着小票到服务台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小票的显示确实满足兑换条件,但是活动已经过期,不予兑换。”
一名自称是“商超领导”的窦经理告诉记者,“自从海报推出这个促销活动以来,不少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消费,通过不正当手段领取礼品,所以活动提前结束,也没有对外发布公告。关先生的情况可能是前台工作人员不确定关先生是否是消费者,所以一直未予兑换。”
记者又联系到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方显辉律师,方律师表示,超市的这种行为存在违约。商家通过促销活动使消费者购买物品达到一定数额,给予相应优惠而做出的促销活动,这已经形成了销售合同的一部分。但消费者购满活动规定金额时,商家不予兑换,商家存在违约行为,应该履行当初承诺。假设商家在最初制定促销活动时,始终未曾真正想通过礼品优惠让消费者受益,则属于虚假销售,存在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