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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5万转身不认反诬对方伪造欠条 显微镜下印文还原真相
2015-07-27 13:57:5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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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27日讯 2014年6月,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原告孙东(化名)是被告丁山(化名)单位附近的个体仓买户主,在法庭上,孙东表示,丁山的单位搞活动,曾管自己借了5万元,并有欠条为证,上面盖了丁山单位的公章,但后来向丁山要钱时,丁山不认了。丁山则表示,欠条是孙东伪造的,因为自己生活在林场,人员居住非常分散,所以自己习惯先在白纸上盖章,再把纸从办公室带出来处理工作,孙东私自拿到了有印章的白纸,后来写上了文字,伪造了欠条。

  到底是先盖了章还是先写了字?受法院的委托,马玉堃负责本次鉴定。马玉堃说,这种盖章与书写先后顺序问题在司法鉴定界有一个名词,叫“朱墨时序”。

  笔迹印文有重叠显微镜下真相大白

  送检的欠条写在一张印刷稿纸上,纸张中间叠了一下,在下半部左侧写有署名等黑色字迹,中间有枚“某某林场委员会”蒙汉两种文字的圆型红色印文,和“某某工会”字迹重叠。

  据观察,这枚印文字迹清晰、印痕分布均匀,通过体式显微镜仔细观察“某某工会”字迹与印文重叠部位,字迹上的红色颜料痕迹均匀整齐,印文边框边缘整齐,印文文字笔画完整,没有被冲断和污染痕迹,符合后印文形成的规律性,所以应是先写字,后盖章。

  此外,在欠条上半部分还有一枚圆型红色印文,印文为反向字迹,印迹较淡,应是下半部盖完印后,纸张对折,没干的印泥沾附形成不清晰的反向印文。

  反向印文还原案情被告借款反诬原告

  鉴定过程中,马玉堃对反向印文的形成进行了分析,如果丁山是先在办公室盖章后再拿出来处理工作,对新盖章的文件,本该等印文风干后再折叠带走,那么欠条上就不应该有反向印文出现。

  马玉堃还原了案情:丁山因为单位要搞活动,带着公章赶来向孙东借了5万元,并现场写了欠条,加盖公章。收到欠条后,孙东叠了一下并收了起来,就形成了反向印文。但后来丁山对此借贷行为不予认可,孙东就把丁山告上法庭,却被丁山反诬伪造欠条。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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