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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布837个电子眼点位 再也不担心被拍啦
2015-07-29 07:26:2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吴凡 李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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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29日讯 驾驶人一般会选择守法驾驶,避免因交通违法被处罚,但在行经无警路段或路口时却心存侥幸随意违章。交警部门此前虽已多次公布各电子眼违法抓拍固定点位,但仍有不少车辆因违法被摄录。对此,交警部门再次发布市区和县(市)的所有固定及移动电子监控点位。

  据交警部门介绍,电子眼、测速仪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主要取缔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不按规定停车

  100元

  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20%以下50元扣3分、20%—50%以下100元扣6分、50%以上500元扣12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0元记2分

  单行道禁行

  罚款100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罚款200记6分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罚款50元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罚款200元,记3分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的

  罚款100元、记3分

  违法掉头

  罚款100元

  越压网状线违反警告标线

  罚款100元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分别处以罚款200元2分、罚款100元记2分、罚款50元

  违反规定走公交车专用道的

  罚款50元

  不按规定停车:在火车站周边、校园门前、商圈中心的违停突出路段大都设置了高清探头,驾驶人应严格养成按标志、标线停车的习惯,杜绝因临时或长时间违停被处罚。易违反地点举例:

  机动车超速行驶:除了公路以外,市区快速路上也有测速设备,行驶过程中要在路口或沿线路段注意观察限速标志,同时区间测速的情况下路况均较为复杂,应及时发现各类安全提示标志,并严格遵守相应限速规定,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此外,切勿因防止超速被抓拍做出各类涉牌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通过定点和巡逻方式予以取缔,并做出上限记分处罚。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进入前一路口后可先通过下一路口的导向类信号灯寻找所对应的目标车道,或是按照前置导向箭头标线选择目标车道。后一种方式应做到与前车保持相应距离,便于及时发现路面标线。如发现进入错误导向车道,切勿临时压实线变道,否则会因违反标线被电子眼抓拍。易违反地点举例:

  单行道逆行:进入路口前应先注意观察是否有单行道禁入标志,如从沿线路段驶出,可从临近非机动车道的“黄色标线”分道线中,或是其他过往、停放车辆中发现正确通行方向。此外,如遇有其他禁止性标志和标线的,也应及时发现并认真遵守,防止违法被抓拍。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行经路口时,应保持与前车的距离,尤其是遇前方有大型客车、货车或其他车辆急速行驶时,更应控制好车速与距离,以防止闯信号灯或追尾情况发生。

  违法掉头:遇有中心线为单实线或双实线,或是路口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或标线的路段严禁掉头。而应沿线寻找并选择允许掉头的路口或中心线为虚线的位置掉头。

  越压网状线违反警告标线:行经有网状线的区域时,遇前方车流通行缓慢时,应注意保持车距并观察路面的黄色网状线,避免因越压被抓拍。易违反地点举例:

  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在不同路段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将做出相应不同处罚,如在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被抓拍可处以200元罚款,市区内多处路段也设有电子眼抓拍,提示驾驶人与其为应付特定路段的抓拍而临时系安全带,不如养成上车后就系好安全带的好习惯。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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