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9日讯 日前,大庆市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正式开始。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此次残保金的缴纳时限为10月底,届时对应缴不缴的机关、团体、企业等用工单位,不但要全额征收,还将按日征收滞纳金。
据市残联就业服务站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大庆市机关、团体、企业等用工单位每年都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如果未安置或少安置,就要缴纳残保金,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和自主创业等。
“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保金,是单位的社会责任。”工作人员表示,单位需按照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不能按比例安排,差额人数就要缴纳残保金。
据介绍,残保金根据全市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目前,大庆市有数千家企业尚未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缴纳残保金。此次残保金的缴纳时限为10月底,过了这个期限,逾期未缴纳费用的企业将被按日收取5‰的滞纳金。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大庆市还将对那些恶意拖欠的“老赖”采取公开曝光的方式,或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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