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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5学生在京煤气中毒身亡案一审宣判 热水器生产安装方负主责
2015-07-30 15:07:47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唐宁 王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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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哈医大5名学生在京实习中毒死亡案,经过了长达3年的时间后,于29日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公开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热水器生产方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安装方北京市日昌盛燃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60%责任,而房东赵先生、委托方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居间方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连带承担40%责任,共赔偿原告5学生父母共计505万元。

  当天被告万和公司和日昌盛公司没有到庭,原告父母均未到庭,其代理律师到庭,原告学校一名副校长参加诉讼。此前,朝阳法院已进行了3次开庭审理。家长们认为除上述几方有责任外,京东商城作为经销商放任日昌盛公司违规安装,以及死者之一的姑姑何某代死者租房也被追加为被告,7被告应赔666万余元。

  法院综合考虑朝阳质监局对事发现场勘验的意见,同时比对被告房东、工人等人的陈述,认为热水器生产方及安装方负主要责任。

  万和公司作为专业的燃气热水器生产者,委托负责安装的日昌盛公司没有相应资质,日昌盛公司的职员宫衍伟也没有相应资质,万和公司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宫衍伟在安装时违反相关规定,但事发时是履行职务行为,所以其责任应由日昌盛公司承担。因此,万和公司、日昌盛公司应连带承担本次事故60%的责任。

  房东赵先生对涉案燃气热水器的安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承担相关责任。居间方中介我爱我家公司未尽到涉案房屋居住人数的简单审查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房东委托方爱家营公司约定人数超过了房东与其签订的租房合同,其行为存在过错。故房东赵先生、委托方爱家营公司、居间方我爱我家公司连带承担40%的责任。

  被告京东公司销售的涉案燃气热水器是质量合格产品,且没有证据证明京东公司委托日昌盛公司进行安装工作,故京东公司不应对本次事故承担责任。被告5学生代理人何某受其中一名受害学生委托进行租房,没有获益,故不承担责任。法院一审判令,被告万和公司、日昌盛公司、房东及代理、居间方共赔偿原告5学生父母共计505万元。宣判后,被告方均匆匆离开,原告方表示对此次结果比较满意。案情回顾

  2012年6月,哈医大2009级的6名大四男生到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实习。2013年2月4日7时30分许,5人因一氧化碳中毒,在朝阳区樱花园一出租房内死亡,另一人因外出幸免。

  北京警方勘验:燃气热水器排气管连接处破损,热水管终端连接到马桶进水管,马桶盖上排水开关呈倾斜状,马桶水箱内无自来水。

  幸免者回忆:事发前曾数次发现马桶冲水时,会导致燃气热水器意外启动,而马桶冲水开关有时会失灵,曾向出租屋管理员反映过,但一直没解决。2013年2月27日、3月2日,哈医大分两次向死者家属共垫付450万元。5名死者父母将房东赵先生、中介我爱我家公司及销售方京东公司、生产方万和公司,安装方日昌盛公司及安装工人宫衍伟诉至法庭。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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