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5日讯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其亲属67岁的王秀兰大娘在7月29日16时左右,乘坐115路公交车因急刹车摔倒,致腰椎体压缩骨折。115路公交车队在垫付了3天部分医药费后,以王大娘对事故也有一定责任为由,拒绝再支付其他费用。记者为此进行了走访。
据目击者董女士介绍,王大娘和老伴当时拎着不少东西刚上车,正往车后方的空座处走,公交车遇红灯突然急刹车,王大娘从车厢后方一直摔到车厢中部,滑出两米远。王大娘当时说她腰特别疼,动不了了,但公交车仍继续行驶。据王大娘的儿子说,17时30分左右,公交司机将王大娘送到哈医大一院,经诊断,王大娘腰椎体压缩骨折,需住院治疗。
“我们家条件不太好,总因为欠费被停药,我们打电话催,车队先后来交了3天住院费,共计8000元。后来他们又不管了,我们只能四处找亲属借钱,现在药费已经花了2万余元了。”王大娘的亲属王先生说。3日上午,记者来到医院,王大娘的儿子刚借钱回来,打算去交费。他当着记者的面用电话免提给车队郑队长打电话,对方称:“医药费你们自己想办法,车上其他乘客都没摔倒,只有她摔倒了,所以她也有责任,你们爱找谁找谁。”王大娘的儿子表示,目前他们只能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索要住院费和医药费。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张爱萍律师介绍说,通常情况下,在公交车司机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公交车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等原因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及其车队或企业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受伤乘客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可起诉公交司机及其车队或企业,起诉时可以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