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6日讯 本报报道齐齐哈尔市6旬夫妇派出所内被打事件后,齐市公安局铁锋分局调查后认定,这起案件因别车引起,涉案一方的江某河先遭曹某锋儿子殴打,在站前派出所内江某河的亲属又殴打曹某锋夫妇,某中一名打人者江某是市局保卫科辅警,现已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接受处罚,其他涉案人员均被追责。5日14时,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负责人通报了调查结论,据调查材料显示:6月7日19时47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龙华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当日17时许,曹某锋(男,1954年10月出生,铁锋区人)在开车过程中,认为出租车司机江某河(男,1967年3月出生,建华区人)故意别道,遂将其车辆逼停,双方在街道上撕扯起来。18时许,曹某锋儿子曹某国找到江某河,将其殴打。
案件发生在站前派出所辖区,龙华路派出所受案后移送站前派出所查处,站前派出所依法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7月28日,站前派出所进行第二次调解。14时10分许,曹某锋及妻子胡某、江某河及4名家属先后赶到站前派出所。见面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话不投机,突然情绪失控,发生厮打,派出所民警立即制止。江某河儿子江某、儿媳杨某婷、侄女王某薇将曹某锋、胡某殴打。民警在制止过程中由于刮蹭致皮肤表皮受伤。
铁锋分局指挥中心指调北局宅派出所异地处理此案。北局宅派出所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并固定了相关证据。经核实,江某系齐市公安局保卫科辅警,事发时处于值班后的休息时间。目前,铁锋分局已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曹某国行政拘留10天,江某、杨某婷、王某薇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齐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与江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