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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检察员诈骗91万被判13年
2015-08-11 11:19:33 来源:生活报  作者: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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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11日讯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我省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五常市工信局商务股股长刘彦波、畜牧兽医局动物检疫站检疫员王景新玩忽职守问题。刘彦波在审核某肉类加工企业申报病害猪补贴款过程中,王景新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工作中,均未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致使监管企业采取虚报等手段,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53.5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014年11月,刘彦波、王景新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6月,刘彦波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王景新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检察员孙瑞恒诈骗问题。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通过朋友找到孙瑞恒,请求提供帮助。孙瑞恒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信任,以收取活动费名义骗取蒋某某家属91万元。2014年12月,孙瑞恒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5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2015年6月,孙瑞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行政开除处分按照有关规定正在办理。

  3.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兴平社区党委书记兼社区委员会主任陈树春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1月至2014年4月,陈树春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未发现某民营宾馆经理金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和经济收入长期骗取低保待遇问题。2014年6月,陈树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虎林市杨岗镇党委原副书记于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在杨岗镇合民村永信二、三组整村搬迁过程中,于杰虚报、冒领整村搬迁房屋补偿款1.44万元,用于单位费用支出。2012年1月,于杰公款私存,获利息7700元。2015年2月,于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集贤县腰屯乡昌平村党支部书记盛忠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9年、2010年“七一”期间,昌平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外出考察,并以党员清垃圾、出工名义报销考察费用,共核销8055元。盛忠友没有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落实国家政策,未将秋整地补助款3000元发放给有关农户。2015年3月,盛忠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庆安县石尹粮库原主任马铁峰贪污问题。马铁峰利用主管财务之机,以骗取等手段侵吞公款6.8879万元。2010年7月,马铁峰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县粮食局解除劳动关系。2015年6月,马铁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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