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3日讯 8月10日上午,市民方女士与家人一起到让胡路区的一家大型超市购物,买了一些食品。买齐了东西,方女士在超市款台付款后,将收银员递过来的购物小票顺便放进了购物袋中,并没有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就离开了。

回到家后,方女士忙着做午饭,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暂时放在了一边。当天下午,方女士闲下来时,才想起来把从超市里买回家的东西收拾一下。
在这个过程中,方女士顺便拿起购物小票看了一下,竟然发现小票中有两份火龙果,但她明明记得自己只买了一份火龙果。为了确认自己是不是记错了,方女士又将购物袋翻了个遍,但怎么翻都是一份火龙果。
方女士看到,自己买的那份火龙果价签上显示为5.26元,而购物小票上除了一份5.26元的火龙果外,还有一份4.56元的,这让方女士觉得十分奇怪。
超市称可退款消费者不认可
在确定自己并没有购买两份火龙果后,方女士电话联系了该超市客服,客服工作人员称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收银员将方女士购买的火龙果扫码两次,或是在方女士前后有顾客买了火龙果不小心扫到了方女士的小票上。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方女士可以拿着购物小票到超市的服务台去办理退款。
对于超市客服工作人员的说法,方女士并不认可。方女士称,如果是不小心扫了两次,那么两份火龙果应该是相同的价格,并且她在收银台结算时并没有看到还有其他人买火龙果。所以方女士不认可超市客服的说法。
另外,对于到超市服务台退款的方式,方女士也觉得有些不合理。方女士称,她家住在萨尔图区,而她购物的超市在让胡路区,跑一个来回起码也要一两个小时,为拿回这4元钱跑一趟连公交车费都不够,更别说自己因此耽误的时间了。
仔细核对小票防止被“诈单”
采访过程中方女士告诉记者,作为家中的主妇,她几乎每周都要去超市购物,有时一周要去几次,但是却没有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大多数时候都是只看一下最后的“应付总额”或是直接扔掉,从来没有一项项核对过。
发生这件事情之后,方女士想到此前没有核对过的购物小票,不知道会不会也存在这样的问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在超市购物后都没有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
对于遭遇“诈单”一事,市民胡先生称,有一次他在饭店里吃饭也遇到过类似情况,用餐单中无故多了一瓶十几元钱的酒,如果不是一位非常细心的女同事核对自己也根本发现不了,有了那次教训之后胡先生每次消费都会核对小票。
对于这种情况,多年经营超市的市民刘先生称,超市收银员的工作比较忙,特别有很多人排队时,收银员也着急,有时出现些小差错也在所难免。刘先生称,为了避免单物不符合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在拿到小票时应及时核对,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找商家处理。
不过,刘先生称,忙也不能成为收银员出错的理由,如果不只是简单的出错而是其他原因就更不应该了,因为这种情况很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家失去信任和信心,影响非常不好。
虽然只是一张简单的购物小票,但它既是消费者的消费凭证,也是商家诚信经营的承诺,商家和消费者都应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