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3日讯 犬类作为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在当今的社会下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一员。然而,在人们享受着宠物狗给市民带来欢愉的同时,宠物狗排泄物污染环境、扰民、伤人事件频发,养狗人和其他市民的权益冲突也愈发尖锐化。近日,记者在走访我市中心城区的多个小区、广场、景点时,随处可见宠物狗“撒欢”玩耍的身影,然而不少市民对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极其反感。
龙沙区龙兴嘉园小区18号楼1单元共12户居民,有近10只宠物狗,其中一户居民就养了3只泰迪犬。当提起这些宠物狗犯下的屡屡“罪状”,小区居民王女士气得直拍大腿,“养狗的住户出来遛狗从来都不拴着,我天生怕狗,有一次,一只泰迪犬在我身边经过时突然汪汪大叫,吓得我都不敢动弹。夜里也经常听到狗叫声,我有神经衰弱,被吵醒后就再难以入睡。”居民吴先生同样深受其害,他气愤地说:“我家门口的脚踏垫几乎成了宠物狗的‘公厕’,弄得满楼道都是骚臭味儿。狗的排泄物携带大量的细菌和寄生虫,我每次都要反复清洗脚踏垫,主要是去味儿,但更怕家人感染细菌患病。楼道内养狗的家庭较多,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狗造的脏,狗主人也从没有主动清理过。”
劳动湖景区是市民饭后遛狗休闲的密集地,然而记者发现,许多遛狗的市民并未拴狗绳,任由爱犬在人群中自由穿行、奔跑。8月6日18时许,记者在劳动湖景区广场看到,一只松狮犬想要“方便”了,狗主人就任其在道路中随便解决,留下一坨坨粪便后扬长而去。“狗不懂文明礼仪,难道人也不懂?这要是不留神踩上去得有多烦人!”过往市民张先生愤怒地说。市民林女士回忆起去年被狗咬伤的情景仍惊魂未定,她说,去年夏天一个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迎面看到一名年轻女性牵着一只过膝盖高的狗,我很怕狗,那狗盯得我直发毛,我便加快了脚步,没想到那只狗直扑过来,将我的右腿咬伤,血流不止。
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不仅对宠物狗随地便溺造脏极其反感,一些狗主人不拴狗绳,可苦了一些不怎么喜欢狗,甚至害怕狗的人,尤其是一些大型犬。一些小区里电梯本就拥挤,还有一些狗主人不顾一些不愿过分亲近宠物的邻居感受,执意让狗与他人挤在同一部电梯里。这种种现象的背后原因,一部分是宠物狗自身天性,但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在于狗主人素质欠佳。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业大队大队长王鸿斌告诉记者,根据《齐齐哈尔市限制养犬规定》,养犬的居民需要将犬类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将对违规犬进行没收。然而目前,我市养犬的家庭众多,而主动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却极少。许多犬主人的公共意识浅薄,造成城市环境污染和市民间的矛盾,依法文明养犬仍任重而道远。市民进行遛狗需遵守规则:不得携犬进出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游泳馆、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为每日18时至次日6时。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其它犬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违者没收其犬并处罚;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疫苗。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予以清除。犬主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未及时清除的,由环卫部门对犬主予以处罚;无养犬许可证或逾期不登记注册,由限制养犬工作办公室没收其犬,对违规养犬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违规养犬公民处1000元罚款;擅自开办犬类养殖场、为养犬服务的商店和医院、举办犬类展览或未在指定地点养殖犬类、擅自销售犬类的,由限制养犬工作办公室和工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犬和非法所得,并对责任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和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