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1日讯 (记者 印蕾) 1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通过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例”,我省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得到不断加强,推进了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城乡面貌的改善。同时,组成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要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要科学确定城市风格,突出各自特色;要科学配置城市基础设施,通过科学规划,做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和变更规划必须依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进行。要深入推进城市设计工作,提高城市设计的深度和质量,使其能够直接指导和规范各项建设。
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不履行规划编制责任、擅自调整和变更规划、违法违规审批等责任追究力度,推进城乡规划“一法一例”全面、有效的实施。要加强人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推进我省城乡规划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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