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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小孩动静大楼下老太心脏受不了 噪音引发"邻里官司"
2015-08-25 09:41:05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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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5日讯 楼上小孩跑动,楼下住户生活在“惊吓”中,楼下找楼上说道,结果厮打在一起,最终闹上法庭。8月20日,记者在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了事情经过。

  今年56岁的薛凤芝(化名)家住高新区,自从1年前楼上搬来一家新住户后,她家里就没消停过。不管什么时间,楼上经常有小孩扔东西和跑步的声音,本来睡眠就不好的薛凤芝有时刚睡着,就被楼上的响声惊醒,心砰砰地跳。

  无奈,薛凤芝敲响楼上的房门,楼上主人付敏(化名)说,一定会注意。

  可之后,楼上的响声还是没有减弱,今年5月的一天早晨,付敏经过薛凤芝家门口时,薛凤芝将她拦住,再次说起这事,没想到话不投机,两人厮打在一起,导致付敏受伤进了医院。

  事后,付敏找薛凤芝索要赔偿,但薛凤芝只同意赔偿医药费。付敏不同意,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8月4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薛凤芝赔偿付敏1500元医疗费。

  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黑龙江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政勇。

  记者:被噪音影响的薛凤芝能否起诉付敏侵犯人身权益?

  华律师:付敏侵犯的不是薛凤芝的人身权益,而是基于不动产关系而产生的相邻权。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薛凤芝可以报警,也可以录像,或找其他邻居证明,甚至可以委托公证处公证。

  记者:什么是相邻权?

  华律师:相邻权是物的所有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到别人的正常使用物权。比如,你在家听音乐不能影响到邻居。如是噪音问题,可向环保部门投诉;如是树木遮光,可到规划建设部门,或城管、园林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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