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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孩乘火车被旅客一屁股坐折手 沈阳铁路局赔偿10余万元
2015-08-26 10:55:55 来源:生活报 作者:栾德谦
生活报8月26日讯 日前,哈铁中院审理一起旅客坐折小孩手指的案件。经判决,孩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10余万元由沈阳铁路局承担。
2014年8月,齐市的赵梅(化名)带着6岁的儿子小明(化名)乘上沈阳铁路局所辖长春客运段K1230次齐齐哈尔至大连的旅客列车。途中,旅客赵刚(化名)没看见孩子在卧铺边座缝隙中的手,一屁股坐下去,导致小明右手食指末节指骨骨折,最终致残。赵梅诉至齐铁法院,要求沈阳铁路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60286元。并于今年2月请求增加修复费、鉴定费60794元,合计121080元。齐铁法院一审判决:沈阳铁路局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102478.95元。
对此,沈阳铁路局提出上诉,称尽到了警示义务,事故发生是赵刚侵权行为所致,而赵梅没看好孩子,应承担一定责任。7月23日,哈铁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本案审判员董欣舟介绍,旅客购票后,与铁路运输企业形成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沈阳铁路局可向第三人(赵刚)追偿。”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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