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我省以会代训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巡视工作条例集中培训
2015-08-31 14:40: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31日讯 (记者 印蕾) 近日,黑龙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对135名巡视工作人员进行了“学《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简称《条例》)、知《条例》、用《条例》”辅导培训,印发了《巡视工作指导手册》。通过培训,巡视干部加深了对《条例》精神的理解、对《条例》内容的把握,有效提升了把《条例》贯彻于巡视实践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展巡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策理论基础。

  黑龙江省第三批巡视对象增加至30个、巡视组增加至15个、巡视人数增加至135人,是巡视对象最多的一次,也是巡视人员最多的一次,70%的同志为首次参加巡视工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抓住新《条例》修订颁布的有利契机,结合第三批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由领导小组及巡视办主要领导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了“手把手”、“面对面”式的集中培训。

  培训中,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建盛强调,要严格依照《条例》做好巡视工作,把握好巡视的目标任务,创新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巡视成果运用。要切实强化巡视工作组织保障,注意提高履职能力,做到敢于担当,严格纪律要求,坚决完成省委赋予的各项巡视任务。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汭传达了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领导小组其他领导分专题对《条例》和巡视工作进行了解读和讲析。

  省委15名专项巡视组组长组织本组人员交流了学习《条例》的体会。各巡视组组长谈到,《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条例》是制度的笼子,既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既是开展巡视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单位的有力约束。纷纷表示,要在被巡视单位的动员会上,带头宣讲《条例》,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关心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依据《条例》开展巡视监督工作,模范遵守、执行《条例》,把执法与执纪贯通起来。参加过巡视的老同志谈到,在巡视的过程中再不能凭老经验、用“土办法”开展工作,要依据《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对被巡视单位进行巡视监督,一定要在《条例》规定的范畴内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次参加巡视的同志讲到,以前对巡视工作不了解,感觉挺神秘,这次培训让我们对于“依据什么巡视”、“巡视什么”、“怎么巡视”有了直观了解,特别是印发了《巡视工作指导手册》,等于给我们的巡视工作安装上了“导航”,再也不用害怕自己工作“跑偏”了,坚定了我们做好巡视工作的信心。巡视办的同志也谈到,要模范遵守、执行《条例》,秉公、依规用权,严守巡视纪律,把巡视过程当成是对自己考验、历练,当成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能力水平的过程,不断提高推动工作落实的执行力。

  通过培训,巡视干部明晰了巡视工作准备、了解、报告、移交、反馈、整改“六个环节”,对《条例》的理解把握普遍做到了“十个明确”,即:巡视定位明确、巡视内容明确、巡视目标明确、巡视方式明确、巡视机制明确、巡视责任明确、成果运用明确、整改责任明确、巡视格局明确和巡视规范明确。

责任编辑:王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