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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实施 网络广告不能一键关闭最高罚3万
2015-09-01 11:01:33 来源:生活报  作者:陈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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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1日讯 8月31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新法对保健品广告、烟草广告,以及明星代言等方面,都进行了扩充和细化。据了解,新法还新增了有关网络广告和推送广告的规范条款,网络广告必须能“一键关闭”,违者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对于各类推送广告,新《广告法》明确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电子信息方式不仅包括通过电话、短信、传真,而且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平台、应用软件等方式发送广告的行为。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否则,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链接:新《广告法》亮点

  1、保健食品广告需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

  3、明星不能为未使用过的商品代言;

  4、虚假广告代言人也需承担责任;

  5、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

  6、虚假的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都是虚假广告。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