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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新政落地哈市 二套房不论大小最低首付均为20%
2015-09-02 11:33:49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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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2日讯 1日,记者从哈市公积金部门了解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再以建筑面积大小进行区分限制,首付比例统一下降为20%,该政策从9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哈市公积金部门介绍,为贯彻国家及省相关部门促进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该部门在2014年12月31日就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在哈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同时规定,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工作人员解读说,经过这次调整,今后将不再对面积进行限制,统一将二套贷款最低首付下调至20%。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调整,对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市民来说利好是显而易见。如有改善性需求的市民,购买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三室一厅的住房,总房价120万元,最低首付可降到24万元,首付压力明显减轻不少。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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