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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
2015-09-19 10:19:5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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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融资担保机构核心功能 解决特定行业融资需求

  合理确定费率标准推动 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

  黑龙江日报9月19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在提高贷款便利性、补充银行基本信贷业务方面的重要作用,18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促进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工作。

  在听取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情况汇报及有关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意见建议后,陆昊指出,省政府对企业资金支持的总体框架有三种主要方式:一是采取准则主义,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目标要求对达到支持标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二是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用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不同方式的股权资金支持;三是从债权融资角度对企业给予支持,主要是提高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可行性,补充银行基本信贷业务,特别是针对一些特定行业给予有益补充。近年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积极探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但也存在着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虽多但规模小、通过融资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余额仅占全省银行贷款余额的3%、担保费率特别是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的费率普遍偏高、部分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省金融办要与省银监局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陆昊强调,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和业务开展要有侧重点,重点支持银行正常信贷业务以外、缺少担保方式、贷款难的特定领域,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小微企业、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农”及若干领域产业化中期的资金需求。融资担保机构要设计合理的商业模式和担保费率标准,特别是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必须锁定基本费率,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则明确费率上限,避免在解决“融资难”时出现新的“融资贵”问题。

  陆昊强调,近期要集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意见,规范和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二是省政府继续做好引导、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工作,在已经确定出资20亿元设立农业担保资金的基础上再出资10亿元,用于吸引国内大型融资担保公司在我省合资设立新的融资担保机构,增大担保资金规模,并根据担保余额总额与担保代偿的倍数关系对现有业绩突出的融资担保机构补充资本金。三是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要集中力量解决农业、大学生创新创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小微企业等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监管,所有融资担保机构的信息都要在相关监管部门网站上及时、准确、透明发布。

  省委常委、副省长郝会龙,中省直有关部门及19家银行、13家融资担保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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