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9月21日讯 国家环保部与省环保厅共同组成综合督查组,于9月15日正式对哈尔滨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
据介绍,此次对哈尔滨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是总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等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综合性建议,督促哈尔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此次综合督查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了解掌握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变化及达标情况;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了解掌握松花江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河流出、入境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二是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执行等。三是国家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四是环境保护计划、规划实施情况。重点了解掌握“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分解、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总量控制指标完成等情况;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燃煤小锅炉淘汰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等。五是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情况。六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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